附件一:
1、申请时间 展览(活动)申请于每学期结束前两周进行,美术馆在每学期末对展览申请进行汇总并上报审批。
2、申请材料 展览(活动)申办方需向美术馆提交:(1)经过申请部门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《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申办展览活动登记表》(详见附件),如属临时展览(活动),展览(活动)申办方应提交经过申请部门盖章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签字的《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申办展览登记表》;(2)展览(活动)的相关资料,包括展览介绍、作品图片或画册(同时提供电子版)。
3、展览(活动)筹备 展览(活动)申请审批通过后,由美术馆做出展览(活动)时间安排,展览申办方应于展览前两周提交展览施工方案;展览(活动)方与美术馆签订《展览协议》,双方各自留存一份。
4、申请取消 因展览(活动)申办方原因需取消展览(活动)需提前两周以书面方式写明原因,并经由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。
5、凡申报过程中有疑问的展览方,请及时与院美术馆联系、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