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展览布展时间:早8:00开馆,下午6:00闭馆,请布展人员按时进馆、离馆,中午不闭馆。
2、布展人员由负责人带队进入展馆,学生布展须带学生证,其它协助布展人员,须由参展学生持学生证,带领进出展馆一般不超过二人;布展参展人员按规定佩戴证件进出展馆,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,否则馆工作人员将收回证件。
3、展览及布展期间各展区设管理人员1名,负责展览、布展期间的有关管理工作,协商解决有关问题。
4、布展时各单位应按指定展位布展,布展装饰不得破坏公共设施及公共空间,展品不得超出展位,确保展览通道畅通。
5、布展开始,任何展品,展具不得出馆,展览期间由参展单位注意保护展品,闭馆后由展馆保卫部负责展品,每日早8:00开馆后,如因参展人员或参展单位未按时进馆,展品损坏或丢失,责任由参展单位负责。如需物品带出展馆,须有参展单位负责人开具证明,经展馆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,方可带出。
6、展厅内严禁吸烟、严禁乱扔果皮纸屑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危险品入馆,衣冠不整严禁入馆。布展结束后,各参展单位人员须将各自展位的垃圾清理出展馆。
7、严格遵守展馆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展馆工作人员安排,爱护展馆设施,严禁在展厅墙、柱、门、窗及地面和搭建展板上钉钉子、打孔、涂油漆、绘画颜料、粘贴双面胶带、海绵胶,严禁乱划乱刻,严禁私自接拉电源,不按规定安装插头,或裸线插头插入电源插孔。展位灯光效果线路,须有绝源胶布材料包裹,不得裸露线头或随意架线,应安全操作用电,并只能在指定的电源位置上使用插头接插电源。
8、布展人员在布展期间须注意人身安全,搭建展品须稳固牢靠,防止伤及他人,如未按规定搭建,造成人员或其它设施损伤后果自负。
9、由于展馆展示面积有限,各系应配合美术馆的工作,各单位布展期间,展位不应做任何变动。
10、请各参展单位人员注意,撤展须将各自展位的展品及搭建装饰物品,并将周边的垃圾包括展板上的胶带、双面胶等清理干净,否则,美术馆工作人员有权限制其作品离开场馆。
11、布展人员如有其它事宜,可与展馆办公室联系,经同意后,方可实施。
12、请各参展单位认真阅读此须知,并告知每位参展人员。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,将做罚款教育处理。